你的位置:联华证券_配资怎样杠杆炒股_杠杆炒股配资机构 > 配资怎样杠杆炒股 > 炒股融资门槛 国家外汇管理局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相关文件的公告
炒股融资门槛 国家外汇管理局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相关文件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3-31 21:37 点击次数:166
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炒股融资门槛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宣布废止《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1号)。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24〕1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2025年3月15日

相关资讯